拉卡拉支付被罚406万元:因未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要求等违法行为
9月10日金融一线消息,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,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因未落实真实、完整、可追溯和全流程一致性的要求;未严格落实商户实名制要求; 未将商户资金结算至其同名银行结算账户,被警告,并处罚款406万元。
陈某(时任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)和吴某(时任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)对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未落实真实、完整、可追溯和全流程一致性的要求;未严格落实商户实名制要求负有直接责任,均被警告并罚款15万元。
责任编辑:王馨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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哇,还是漂亮呢,如果这留言板做的再文艺一些就好了
感觉真的不错啊
文章内容是真的好呀。。。。。。
呵呵,感觉废话挺多的